足球外围盘口

索 引 号 MB1533474/2020-00064
发布机构 足球外围网站官网 发文日期 2020-01-10
标 题 足球外围盘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足球外围盘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足球外围网站官网 时间:2020-07-21[ ] 浏览次数: [ 足球外围 ] [ 外围投注 ] [ 外围平台 ]

关于印发足球外围盘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科室:

现将《足球外围盘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足球外围盘口

2020年1月10日


足球外围盘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城市管理执法程序,规范城市管理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建法〔2017〕7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建城管〔2017〕605号)和《外围平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是指在日常巡查、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活动时,通过制作执法文书、使用视音频设备等方式,对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事先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处理决定、送达、执行、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的活动。

第三条 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为目标,通过建立科学、规范、适用、有效的全过程记录制度,运用文字、视音频等记录方式,实现全过程实时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到"无记录不执法,无记录不处罚",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水平。

第四条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送达回证等书面记录。

视音频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

文字记录方式与视音频记录方式除特殊环节外应当同步使用。

第二章 程序启动

第五条 开展日常巡查和相关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有书面的巡查记录,并采用视音频方式将巡查情况予以记录。发现属于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制作案件立案审批表,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第六条 对交办、移送的案件或案件线索,应当对交办(移送)情况制作案件受理登记表进行书面记录后进行核查,制作核查情况登记表,并对核查过程进行视音频记录。经核查属于职权范围的,应当制作案件立案审批表,启动行政执法程序。

第七条 对公民、法人或外围投注组织投诉、举报的案件或案件线索,应当制作案件受理登记表进行书面记录后进行核查,制作核查情况登记表,并对核查过程进行视音频记录。经核查属于职权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当制作案件立案审批表,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经核查不存在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不属于查处范围或不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并对告知内容进行书面记录、对告知过程进行视音频记录。

第三章 调查取证

第八条 执法人员应当利用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照相机等音像设备,对调查取证的全过程同步记录。

第九条 调查取证前,案件承办人员应当制作权利义务告知书。调查询问或者现场检查(勘验)时,应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书证、物证的,应当按要求注明提取人、提供人、提取时间等信息;先行登记保存或实行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或查封、扣押清单等文书。

第十条 调查询问或者现场检查(勘验)时应当以视音频记录方式重点记录下列内容:

(一)执法现场的环境,以及现场检查、勘察、核查的过程;

(二)当事人、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

(三)对当事人、证人进行调查询问的过程;

(四)涉案物品及其主要特征,以及外围投注可以证明违法行为的证据;对有关物品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或者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况;

(五)执法人员现场下达执法文书的情况;

(六)外围投注与执法活动有关的应当记录的重要内容。

开展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时,应当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不间断记录,自到达现场开展执法活动时开始,至执法活动结束时停止。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损坏,天气情况恶劣或者电量、存储空间不足等客观原因而中止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断原因进行语音说明。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立即向所属执法大队负责人报告,并在事后书面说明情况。

第十一条 执法人员听取陈述申辩的,应当制作陈述申辩笔录。指定或者委托鉴定、评估的,应当提供指定的依据或者全程记录委托机构的产生过程,出具委托鉴定(评估)合同(书),需要抽签确定委托机构的应当对抽签过程进行视音频记录。鉴定(评估)机构对鉴定(评估)的结果,应当出具鉴定(评估)意见书。

第四章 审查决定

第十二条 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前,应当对内部审批程序事项进行文字记录。

案件承办单位应当对案件调查情况、审核情况、批准情况及办案人员、审核人员、审批人员的签署意见和日期予以书面记录。

第十三条 案件需经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的,应当对法制审核意见、审查人、集体讨论情况等予以书面记录。

案件需经专家论证的,应当对专家论证的共识意见和分歧意见,以及专家论证的总结意见等予以书面记录。

第五章 送达执行

第十四条 送达执法文书应当使用送达回证书面记录送达情况,并采用视音频记录的方式记录送达过程。

直接送达的,对送达文书名称、时间、地点、送达人、受送达人或符合法定条件的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情况予以记录;留置送达的,送达方式应当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对送达地点、送达时间、送达文书内容、被送达人拒签情况进行记录,需要见证人到场的,应当对见证人的基本情况,见证人的见证签字情况进行记录;邮寄送达的,采取挂号信或者邮寄快递(EMS)方式,留存邮寄送达的登记、付邮凭证和回执等;公告送达的,记录已经利用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的情况及公告送达的方式和载体并留存书面公告。

第十五条 对行政执法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书面记录。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应记录核查违法行为改正情况、实施核查情况;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对催告情况、告知情况以及陈述申辩情况、复核情况和处理意见等内容予以记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应对申请情况、强制执行结果等进行书面记录。

第六章 结案归档

第十六条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30日内,应当将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和视音频记录资料收集全面,形成相应的案卷,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案卷装订的相关规定归档、保存。

各单位法制室负责对执法全过程记录文字和视音频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

第十七条 对采用视音频方式记录的材料,执法人员应当在当天执法活动结束后,将视音频记录资料导出保存至大队专用存储器或者执法信息系统,不得自行保管。

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六个月,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保存期限。对于已经立案查处的视音频资料制作光盘随案卷保存。

将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制作文字说明材料,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属于声音资料的,应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并将其复制为光盘后附卷。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执法文书和记录设备管理制度。

各单位办公室负责对现场执法记录设备进行统一存放、分类管理、定期维护。执法人员应当在开展执法活动前领取现场执法记录设备,并对电量、存储空间、日期时间设定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设备故障、损坏的,应当及时报告管理人员。

除工作原因外,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已归档的记录资料。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应当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明确的分管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不得随意剪接、删改原始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及外围投注传播渠道发布现场执法视音频资料。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执法记录信息,应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权限进行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单位、科室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制度。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足球外围盘口 外围投注 苏公网安备 32072302010045号 外围赔率号:苏ICP备06034732号 < 足球外围盘口 >
主办:足球外围网站官网 承办:足球外围盘口
地址:江苏省足球外围网站官网幸福大道 足球外围盘口 网站标识码:3207230037
体育博彩买球平台-十大体育博彩买球网站
十大足彩排行榜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