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怀化市医疗保障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单位名称:怀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 4 月29日
2025年度怀化市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市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规范性文件、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实施办法,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实施办法,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含职工大病互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9)职能转变。市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六医协同集成改革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机构设置情况
怀化市医疗保障局作为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内设科室为: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和定价采购科、基金监管科。
3.绩效目标
(1)推进三个重点,即配合推进药品耗材采购,推进服务价格调整,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
(2)突破四个难点,即突破基金监管难点,突破市本级统筹难点,突破系统上线难点,突破争先创优难点。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怀化市医疗保障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创新,强化担当作为,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取得新进展,管理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互助等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对基金使用进行监管,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管理,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推进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2025年,我部门年初预算支出495.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46万元,项目支出145.00万元。全年预算数1040.97万元。部门年度总支出99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41万元,项目支出595.74万元。用于工资福利的支出348.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9.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3万元,资本性支出1.4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394.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2025年本部门基本支出决算数394.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47.8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66.00万元、津贴补贴56.26万元、奖金44.48万元、绩效工资42.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1.25万元、职业年金9.1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0万元、住房公积金56.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7万元、生活补助0.93万元、奖励金0.3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46.54万元,包含办公费1.62万元、印刷费0.08万元、电费0.14万元、邮电费0.49万元、差旅费2.50万元、维修费0.20万元、劳务费1.05万元、委托业务费0.08万元、工会经费20.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0.8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95.74万元,其中医疗报账政策管理490.00万元,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05.74万元。
1.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分析。
(1)医疗保障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经费收入490万元,支出49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2)全市医疗监管专项经费收入20万元,支出8.6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43.00%。
(3)基金监管收入45万元,支出39.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7.87%。
(4)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工作经费收入60万元,支出43.1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1.90%。
(5)医保牵头三医联动、六医协同集成改革工作经费收入20万元,支出14.4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2.40%。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5年,本单位项目支出共595.74万元,包括:机关养老保险缴费1.76万元,办公费37.11万元,印刷费45.26万元,电费13.91万元,邮电费0.52万元,物业管理费7.46万元,差旅费28.63万元,维护维修费4.32万元,会议费12.69万元,培训费4.19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劳务费4.69万元,委托业务费368.30万元,福利费1.76万元,公务用车和运行维护费3.02万元,其他交通费0.8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58.8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9万元。
3.202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6.00万元,公务接待费3.50万元,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3.02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按照"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项目招投标情况
公开透明:单位始终坚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透明原则,确保所有潜在投标者都能获取到准确、完整的信息,保证竞争的公平性。
严格筛选:在招投标过程中,单位会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详细的招标要求,并对投标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技术评估,以确保中标单位具备完成项目的能力和技术实力。
合同管理: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双方的利益得到保障。
2.项目调整情况
灵活应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单位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项目计划,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对于因政策变化、资金短缺等原因导致的项目调整,单位会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争取支持和理解。
规范流程:项目调整时,单位会遵循规范的流程进行审批和执行,确保调整的合理性和合规性。同时,单位会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确保项目信息及时传递和共享。
效果评估:对于项目调整后的效果,单位会进行定期的评估和反馈,确保调整措施的有效性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3.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全面检查: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单位会组织专业团队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符合相关要求。
严格标准:单位会依据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确保项目的质量达标。对于存在问题的部分,单位会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验收。
经验总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单位会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项目组织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的完善:单位针对项目资金管理,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如《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这些制度明确了资金管理的原则、流程、责任等,为资金管理的规范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的细化: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单位还制定了详细的资金管理办法,包括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监督等各个环节。这些办法明确了资金使用的范围、标准、程序等,为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提供了具体指导。
资金申请与审批: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办法的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申请和审批。项目负责人需提交详细的申请报告,包括项目的名称、预算、使用计划等,经过所在部门主管审核后报经校领导批准。审批过程透明、公正,确保项目能够获得足够的经费支持。
资金使用与监管:在资金使用方面,单位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确保资金按照预算和使用计划进行使用。同时,单位建立了严格的资金使用监管机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跟踪,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对于任何资金使用的争议项目,单位会进行经济和法律评估,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项目变更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资金调整、项目目标变更等情况,单位会按照管理制度和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批和调整。确保项目变更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同时避免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造成不良影响。
四、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6.88万元(账面原值,下同)。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房屋和构筑物0.00万元,占0.00%;配置设备6.88万元,占100.00%;配置陈列品0.00万元,占0.00%;配置图书和档案0.00万元,占0.00%;配置家具和用具0.00万元,占0.00%;配置特种动植物0.00万元,占0.00%。从配置方式分析,建设0.00万元,占0.00%;新购1.49万元,占21.69%;调拨5.39万元,占78.31%;接受捐赠0.00万元,占0.00%;置换0.00万元,占0.00%;其他方式新增0.00万元,占0.00%。
我单位配置无形资产0.00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配置专利0.00万元,占0.00%;配置非专利技术0.00万元,占0.00%;配置土地使用权0.00万元,占0.00%;配置计算机软件0.00万元,占0.00%。从配置方式分析,建设0.00万元,占0.00%;新购0.00万元,占0.00%;调拨0.00万元,占0.00%;接受捐赠0.00万元,占0.00%;置换0.00万元,占0.00%;其他方式新增0.00万元,占0.00%。
我单位配置在建工程0.00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1)资产自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144.68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143.48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99.17%;闲置0.00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1.19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0.83%。自用无形资产13.51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其中在用13.51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100.00%;闲置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待处置(待报废、毁损等)0.00万元,占账面无形资产总额的0.00%。
(2)出租出借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出租出借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固定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2025年度新增出租出借资产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00万元,占0.00%;固定资产0.00万元,占0.00%;无形资产0.00万元,占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0.00%。
(3)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单位对外投资总额0.00万元。其中,短期投资0.00万元;长期债券投资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0.00万元。
2025年度新增对外投资0.00笔,账面原值0.00万元。其中,短期投资0.00笔,账面原值0.00万元;长期债券投资0.00笔,账面原值0.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0.00笔,账面原值0.00万元。
3.资产处置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处置资产68.46万元。从资产类别分析,流动资产0.00万元,占0.00%;固定资产68.46万元,占100.00%;无形资产0.00万元,占0.00%;长期投资0.00万元,占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0.00%;其他资产0.00万元,占0.00%。从处置形式上分析,转让0.00万元,占0.00%;无偿划转68.46万元,占100.00%;对外捐赠0.00万元,占0.00%;置换0.00万元,占0.00%;报废0.00万元,占0.00%;损失核销0.00万元,占0.00%,其他方式0.00万元,占0.00%。
4.资产收益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出租出借资产收益0.0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收益0.00万元,占0.00%;固定资产收益0.00万元,占0.00%;无形资产收益0.00万元,占0.00%;在建工程收益0.00万元,占0.00%;其他资产收益0.00万元,占0.00%;往期出租出借资产收益0.00万元,占0.00%。对外投资收益0.00万元,其中,短期投资收益0.00万元,占0.00%;长期债券投资收益0.00万元,占0.00%;长期股权投资收益0.00万元,占0.00%。资产处置收益0.00万元,其中:本期处置资产收益0.00万元,占0.00%;往期处置资产收益0.00万元,占0.00%。
5.资产盘活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盘活资产0.00万元,收入0.00万元。
我单位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治理能力、保障高效运转、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在市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下,我们严格遵循国家及本市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不断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流程,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目前,我单位资产管理规范有序,信息化水平逐步提升,资产管理整体态势良好。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我单位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5年,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和重点工作,在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安排下,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从评价情况来看,严格规范专项经费管理,在预算执行中贯彻绩效管理理念,注重资金使用绩效,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在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局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分,单位整体绩效自评分99.51分,自评结果为"优"。
(二)部门整体情况
1.围绕中心工作,医保赋能精准高效。一是助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医保助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十条措施,在重点学科创建、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提高疑难急危重症收治能力方面给予支持,鼓励区域医疗中心头部医院收治疑难重症病人,建立四项除外补偿机制。市域外来怀就诊人次、基层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占比逐年提高,市域内住院量占比90.32%,居全省第二。对湖南医药学院总医院、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已建成的12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提高DIP支付综合权重系数0.01,基金倾斜近2600万元。二是助力中医药产业事业发展。下发《关于进一步助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将22个中医病种纳入DIP中医病种目录,对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疗效价值付费。将纳入DIP结算中医医院综合权重系数提高至同级别医院同等水平。三是助力鹤中一体化和国际陆港建设。进一步优化市本级、鹤城区、国际陆港经开区、高新区、中方县医保通办流程,大幅提高跨区域办事效率,中方县、鹤城区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实现互联互通互办。为国际陆港经开区两定机构、医药企业、外来人员和引进人才提供高效便捷医保服务。
2.聚焦安全规范,基金监管稳健有序。一是着力开展集中整治。市县两级高位推动,高标准完成国家、省、市部署的各项检查及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4683家,处理974家,行政处罚157家,排查整改问题5336个,解除医保协议45家次,暂停医保协议96家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84家次,移交其他行政部门140家次,公开曝光典型案件196件,全市追回医保基金及处罚金共计8121.99万元,其中两定机构主动退回医保基金1509.55万元。集中整治工作经验被省纪委监委集中整治专刊第13期推荐,我局先后在全省医保系统半年工作会议、全市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作交流发言,被中纪委、国家监委授予风腐问题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嘉奖。二是着力创新监管手段。积极推进药品追溯码采集应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追溯码采集上传率99.48%,累计归集追溯码超过4亿条;持续深化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管理,累计完成医保基金支付相关人员记分188人次。三是着力强化基金运行管控。做实市级统筹,全面规范风险储备金调剂使用,累计解决洪江区职工医保基金政策性缺口1.54亿元。出台降低不合理住院率相关举措,积极推动构建"源头管控-过程监管-长效治理"三位一体不合理住院治理体系。全市住院总人次较2024年同比下降1.83个百分点,降幅居全省第三。
3.坚持公平适度,民生保障坚实有力。一是实现应保尽保。全面完成参保征缴任务,2025年全市参保人数432.55万人,常住人口参保覆盖率达到97.95%,排名全省第三。麻阳县、会同县、通道县在全市参保率排名前三。2025年度全市共资助困难群众参保23.78万人,资助金额6851.74万元,71.89万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覆盖范围,参保率达100%。全市医保"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常住人口维护比达113.72%,远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实现应享尽享。2025年全市1161.83万人次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基金支付64.63亿元,全市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住院实际报销比分别达60.96%、74.46%。6.85万人购买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湖南医惠保";5343人次享受8类辅助生殖类门诊待遇;大幅提高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并全面推行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参保职工个人。三是实现待遇升级。按省局统一部署,制定了《怀化市基层门诊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鹤城区、新晃县、通道县、会同县4个县市区作为我市首批改革试点,建立门诊按人头付费机制。麻阳县获批纳入2026年全省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结算外包服务试点。
4.深化系统集成,医保改革创新拓展。一是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完成了2024年全市413家DIP付费医院年度清算和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全市DIP病种分组分值2.0版目录论证会,出台了涵盖5257个核心病种的DIP目录。在11个县市区建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并推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二是深化药耗集采改革。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114种药品,总数达3253种(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其中50种是一类创新药,19种药品纳入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余留用费用清算。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共结余留用3464.08万元,并全部拨付返还到位。组织市本级、鹤城区、芷江县推进集采药品"进零售药店"试点工作。全市落地国采、省际联盟药品996个品种、医用耗材55种,药品平均降价53%,耗材平均降价69%,集采相关工作经验入选《中国医疗保障年鉴》。三是深化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改革。高质量完成全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评估及动态调整工作,落实18批国家立项指南进行系统性规范整合与修订,新增7批314个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积极推进放射检查类和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整合。通过降低检验检查类费用,全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可用空间达8615.1万元。
5.紧扣提质增效,服务体验优化升级。一是智慧医保有序推进。先后争取能建资金、医疗救助资金、城乡居民财政补助资金27.31亿元,积极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协议上传、基金结算清单三率工作,全面推进电子处方流转、医保码应用、数据专区和应用场景建设。全市医保码激活率达85.86%,127家定点医药机构接入医保电子处方,实现乡镇及以上医院医保"刷脸"支付以及三级医院医保移动支付全覆盖,全市90%以上的"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已成功接入省级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二是异地就医更加便捷。全市共217家医疗机构开通住院、门诊费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84家同步开通门诊慢特病费用异地直接结算。916家零售药店开通个账购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住院费用跨省、省内异地及门诊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率分别达90.2%、98.63%、98.46%。三是服务效能稳步提升。扎实推进2025年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制定惠民提效28项举措任务清单,不断提升群众医保获得感;建立健全医保数据定期发布机制,举办全省首场医保数据发布会,相关经验先后被《湖南日报》《学习强国》等媒体平台报道转载。
6.强化政治引领,队伍建设活力迸发。一是坚持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论治国理政》第五卷。认真落实党组"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制度,所属支部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和集中学习研讨12次,班子成员上党课各1次。二是坚持履职尽责。持续推进"走找想促""四下基层"活动,走访调研帮扶村、医药机构及企业50余家次,收集并解决问题29个。组织召开面向参保群众及医疗机构各类业务政策巡回培训会近30场,培训近万人次。三是坚持正风肃纪。全市医保系统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先后查找并落实整改问题47个。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怀化市监狱集中接受教育。完成了经济责任审计和医保基金专项审计发现的15个问题整改工作。
全市医保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差距。一是基金监管难度高。DIP支付方式改革背景下,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更具隐蔽性,打击处理难度更高。二是巩固参保成果压力大。受经济下行、个人缴费上涨等客观因素影响,农村地区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仍难以承担多人口的医保缴费压力。三是医保改革任务重。"三医联动"涉及部门多、政策壁垒厚,跨部门定期协商联动机制不够成熟,数据贯通不足,信息互联互通不及时。
九、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是近年来虽然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推行得越来越广泛和深入,单位领导也越来越重视,但是绩效管理意识还未在单位形成浓厚氛围,仅限于财务管理人员,且对于绩效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掌握也较欠缺。
2.是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要求了解不够全面,对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够全面,绩效评价的意识还有待加强。
十、下一步改进措施
1.是加大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管理宣传培训力度。我局应该进一步结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需求,突出宣传预算绩效管理在促进单位提高绩效工作效率方面的重要作用,形成强化绩效管理的氛围。
2.是增强财务人员的绩效管理意识和专业水平,提高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财政相关部门统一部署,我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将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绩效自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解决好绩效评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工作效能。
十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