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 | 怀化多地查处4起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6-06-03 16:38 信息来源: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我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重拳出击,查处了一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为强化警示震慑,现公开曝光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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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2026年528日溆浦县应急管理局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雷霆"行动中,发现溆浦县卢峰镇某某烟花鞭炮零售店销售的"黑老大"爆竹产品1.5箱,总计57小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25 6.1.5.3 c)仅限结鞭,相邻筒体外壁之间的间隙应小于或等于爆竹筒体外径的1/5的规定。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当即先行登记保存上述57小盒"黑老大"爆竹产品,并将案件移交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02


案例二:2026年6月1日溆浦县应急管理局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雷霆"行动中,发现溆浦县两丫坪镇徐某某花爆竹专店经营场所内存放烟花136箱,鞭炮131箱,经营许可证载明的限量190箱/190kg,超过经营许可证载明数量40.5%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专店经营者限期将超量存放的烟花爆竹退回进货批发企业并将该行为移交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03


案例三:2026年6 月1日溆浦县应急管理局在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雷霆"行动中,发现该县中都乡王某某烟花爆竹专营店门店内存放烟花爆竹97箱,专店东北面闲置民房内存放烟花爆竹32箱。经查,该烟花爆竹专店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药量100箱/100kg,检查时其存放的烟花爆竹超过许可证载明的限量27%。

处理结果:执法人员当即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专店经营者限期将超量存放的烟花爆竹退回进货批发企业,并将该行为移交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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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2026年5月27日,中方县新建镇应急办执法人员接群众线索举报,在S322省道新建镇集镇通往新建村村部路段开展巡查执法,发现一辆普通民用车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现场核查处置,经现场清点,该车车厢内装载烟花爆竹共计132件。经初查,该批烟花爆竹系当事人杨某某因家中办理丧事所需,从鹤城区辖区某烟花爆竹零售店自行采购并私自运输。

处理结果:以上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运输安全相关规定,当事人未办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车辆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属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132件烟花爆竹予以暂扣,安全转移至县级烟花爆竹"打非"仓库封存。目前,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杨某某予以拘留处罚并依法收缴全部涉案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