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6-26 10:01 信息来源:怀化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智能家居消费、提升适老化居家服务水平,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根据《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新增品类补贴政策的公告》要求以及《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实施2026年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市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新增品类补贴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6月18日起,实施2026年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活动,活动时间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或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止)。
二、补贴对象
个人消费者(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收货地址应当在湖南省内,不得二次转运到省外。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必须为同一人。
三、补贴范围及标准
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服务机器人(含智能扫洗地机、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门锁、智能空气净化器、智能洗碗机、智能吸油烟机灶具(含集成灶)、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 智能净水器、智能电暖桌(含智能电暖茶几和茶桌)、智能健康监测产品(血糖仪、血氧仪、血压计)、呼吸机(含制氧机)10类产品,按照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本次补贴活动购买的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仅限居民家庭使用,不得用于家庭以外的其他使用场景(含营业场所或有收益性场所);如有上述情形发生,相应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自行负担。
四、补贴资格申领
(一)活动形式。个人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 进行实名认证后,进入"智能家居(含适老化产品)专区"参与活动。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每件单独结算,以"支付立减"形式享受补贴。
(二)经营主体。经营主体在系统中自行报名,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复审通过公示后并报省商务厅备案。参与政策的经营主体报名信息须上传至服务平台。市商务局要及时公布、适时补充并动态调整政策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活动参与资格。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经营主体,不得纳入2026年补贴活动经营主体名单。
五、交易真实性验证
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交易前需核验S/N码商品信息(同一商品不得重复销售),核验通过后方可销售。销售后需按要求采集S/N码商品信息照片(图片格式均为JPG 格式)及"水印"相机显示的消费者详细收货、安装地址。
六、参与经营主体征集
(一)征集范围。依法注册成立并纳税,在湖南省内经营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的线下经营主体,并在怀化市范围内拥有至少一家线下实体零售门店的企业(含分、子公司)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上述智能家居产品销售(血糖仪、血氧仪、血压计、呼吸机、制氧机产品需在药监部门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等相关业务,已参与2026年怀化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的企业,自动纳入本次活动核销商户清单,无需重复报名,但原授权不包含新增品类产品的需补充品牌授权书,同时不得销售超工商营业执照范围及未经药监部门备案销售许可的产品。未通过报名审核参与上述活动的经营主体,符合条件须按本公告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首批报名时间于2026年7月1日开放报名入口,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从8月起,每月1日—10日开放系统接受企业报名资料提交。
2.报名入口。拟报名经营主体通过手机微信扫码进入"2026年湖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报名平台"选择"怀化"进行报名。
3.审核和公示。由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市商务局复审并公示。首次新征集企业于2026年7月10日前完成审核公示;从8月起,企业提交报名资料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公示,每月公示1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上线参加活动。参与经营主体资格有效期与2026年湖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周期保持一致。
(三)申报材料。参与经营主体须提交承诺书、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非医疗器械产品除外)、法人代表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品牌授权书、风险防控制度、"信用中国"信用报告、完税证明、回收资质证明或合作协议 (医疗器械产品除外)、线下门店照片等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有序组织开展参与经营主体的征集初审工作。在前期以旧换新活动中曾被多次约谈且整改未完成、出现重大舆情并造成恶劣影响、拒不配合审计清算、未按要求完成核销数据回传等情况的经营主体,原则上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鼓励各参与经营主体积极开展让利促销,加大优惠力度。强化对农村地区的政策宣传,引导经营主体将销售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切实保障农村居民享受补贴政策。
(三)参与经营主体应当及时组织员工参加政策实施业务培训,按商务部门要求做好以旧换新政策活动宣传工作。参与主体须具备废旧家居回收处理能力或与有资质的回收企业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主动为消费者提供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
(四)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保留依法依规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服务平台、发票开具要求、产品价格备案要求、核销数据上传要求、送退货要求、送货地址和物流寄递配送管理要求等事项,均按照《湖南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 <湖南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容执行。若国家有最新要求和湖南省有关通知出台,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八、活动咨询电话
怀化市商务局:0745-2718139
鹤城区商务局:0745-2235202
溆浦县商务局:0745-3221358
辰溪县商务局:0745-5235675
沅陵县商务局:0745-4266418
麻阳县商科工信局:0745-5824481
芷江县商科工信局:0745-6821241
新晃县商科工信局:0745-6222877
中方县商科工信局:0745-2811257
洪江市商务局:0745-7732588
洪江区商务局:0745-7628117
会同县商科工信局:0745-8822530
靖州县商科工信局:0745-8239298
通道县商科工信局:0745-8621879
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商务局:180844440243
特此公告。
附件:
2026年怀化市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 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承诺书
怀化市商务局
2026年6月26日